为了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我校“观念兴校、学术兴校、管理兴校”的办学理念,加大对中青年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力度,不断提升东华大学的学术和科研水平,扩大东华大学在国际上的影响,现对我校部分资助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作出新的规定:
改原来每半年评审一次为即时申报审批,主要的资助对象为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经费上确实需要资助的中青年教师,资助额度为出访总费用的一半。
申请部分资助出席国际学术会议需提供的材料有:
1、东华大学部分资助出席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
2、国际会议邀请信(原信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
3、国际会议详尽的介绍资料。
4、论文摘要(中、英文打印稿)
本规定自2005年4月12日起开始执行,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实施,并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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