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加强课内考试(随堂考试)的管理工作:
1.课内考试与集中考试课程的考试要求相同。
2.课内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课内最后一次上课时间,不得随意提前。
3.教务科在每学期课内考试前三周下发“课内考试安排表”,学院核对考试时间、地点,填写监考教师,如果考试时间需要调整,请在表内注明合适的考试时间。
4.各学院将“课内考试安排表”由教学院长签字后,在课内考试前二周交教务科汇总。 “课内考试安排表”交教务科汇总后不得随意更改。
汇总处:教务科屠振中老师。tuzz@dhu.edu.cn
5.考试前一周,教务科下发正式“课内考试安排表”,并上网公布,学院须严格按照“课内考试安排表”组织考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