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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准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发布时间:2005-06-08发布部门:研究生部

    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32所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其中上海有3所高校入选,我校位列其中,我校也是上海非艺术类高校中唯一一所获准开展此项教育的高校。

    国务院学位办[2005]34号文件“关于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强调,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艺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艺术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的改变,造就高素质艺术专门人才,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将产生积极作用。

    为此,我校将珍惜机遇,做好试点,深化改革,确保质量,突出特色;学习借鉴国外高层次艺术专门人才培养的经验,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为提高我国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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