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 是真维斯公司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实施的希望工程捐款900万,而设立的大学生助学基金,以资助部分来自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经过竞标成为“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 受助单位之一。为保证该项目在我校的顺利实施,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遴选条件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对象须是经过我校困难认定的困难(含特困)学生,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2、遵守本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3、父母均为农民,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大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4、生活俭朴,承诺参加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6、申请人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70%;
7、承诺在校期间加入学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参与公益互助和社会实践活动;毕业后参加中国青基会“公益一日捐活动”。
二、名额及金额
“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2005-2006学年资助我校来自农村特困学生名额共29名,其中一年级8名,二、三、四年级各7名,其中纺织、服装类专业的受助学生比例不低于受助学生总数的50%。一年级新生4000元/人•学年,二年级学生2000元/人•学年,三及四年级学生1000元/人•学年。受资助大学生在校期间如符合条件可连续申请助学金至大学毕业。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以下程序:
1、2005年10月10日——13日全校范围内通过校园网、布告栏等方式公布“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项目。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在此期限内向所在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于2005年10月17日下午4:30前上报学院建议名单到学生管理科,学校统一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文书中注明校监督电话021-67792508及中国青基会监督电话010-64033897,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3、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填写《“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由学校通过上海市青基会上报中国青基会。
4、中国青基会收到《”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及学校《“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情况总表》后,通过上海市青基会将助学金转拨学校。学校在收到拨款后进行助学金的发放并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真维斯大学生助学金”学生领款签名册》通过上海市青基会报中国青基会。
特别提示:
请申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东华大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管理办法》以及 “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了解其所有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其各项要求。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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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东华大学“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管理办法
附件2: 真维斯希望工程社会实践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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