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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和增开班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10-12发布部门:基建后勤处
       “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

各学院、部、处、室、延安路校区、直属单位:

    “教师之家”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以其便捷、温馨的服务,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认可。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之家”的管理,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服务对象:
确因工作需要住宿的本校教职工。对当晚教学活动较晚或次日一、二节有课者优先安排。

二、住宿办法:
教职工凭本人“银校一卡通”免费登记住宿。暂无“银校一卡通”的教职工,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学校工作证登记入住,并交付20元乘车票,未领乘车票者需交付20元住宿费(凭住宿收据至所在部门报销)。

三、住宿制度:
1、实行每日住宿登记制度,当日16点30分后方可登记住宿,无论次日续住与否,次日8点前均应退房。
2、登记住宿、退房时须出示本人“银校一卡通”并刷卡,或出示相关证件。
3、入住者应自觉保持客房的安静与卫生,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客房内设施及物品损坏或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4、为确保教师之家的安全、文明的休息环境,实行“一房一客”制度:入住者不得“一卡”登记两房或登记后转让给他人住宿。客房内不得留宿家属及他人。不得进行补课、答疑、实验等活动。

四、校外人员住宿:
原则上不接待校外人员住宿。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由相关学院、部门报后勤保障处审核同意后,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学生家长凭子女的本校学生证和家长本人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为每人100元/天。

五、“教师之家”住宿人员的名单按月抄送相关部门和学院。对违反本办法的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7日起试行,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后 保 处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增开班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目前班车运行情况,经校部同意,从10月17日(周一)起,面向教师每周一、三、四、五临时增开由松江校区至延安路校区15:00的班车。
   各上车点及时间为:化学楼始发14:54、 学院楼14:56、 教学大楼(停车场)15:00。

后 保 处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