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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2-20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
  近日,上海市科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1)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2)已取得博士学位;(3)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2、 请各学院根据“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按《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认真组织,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推荐1~2名,最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3、 详细信息见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书面申报材料一份,于2006年3月6日前送至科研处。 
4、联系方式: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房间,马世荣62373213  
松江校区:行政楼347房间,刘占莲67792137 
                                  科研处
                                200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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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上海市科委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主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市科委将启动2006年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已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启明星。
  二、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且A、B计划不可同时兼报。已获得上海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的人员将不再给予支持(申请启明星跟踪计划除外)。
  三、2006年启明星计划将重点关注“产学研”结合点上(如上海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从事研发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申请者在“上海科技”网站(www.stcsm.gov.cn)填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网上申报从2月15日起】(人才计划版),在线打印后连同附件材料,送交所在单位审核。
  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如实填写相关意见盖章后,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启明星计划(B类)中非中央直属、非市属企业须通过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申报。
  五、网上填报时,特征选“其他”,是否定向选“否”;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验收。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资助强度在10万元左右,启明星跟踪计划资助强度在15万元左右。
  六、网上填报时间为2006年2月15日至2006年3月15日。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七、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星期三)。
  【备注:(1)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 请选择 “其他” ;“是否定向” 请选择 “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启明星计划(A类)、启明星计划(B类)、启明星跟踪计划”,并根据招标指南选择相应的子类别进行申报。
(2)网上申报从2月15日起,截止期为3月15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南昌路47号 上海科学会堂1101室
  院士中心联系人:何晓君、蒯本君
  联系电话:33080464
  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联系人:王冬妹、曹宏明
  联系电话: 53822040-61316、60713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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