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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2-27发布部门:教务处
   
    为在本市进一步推广普通话,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使上海以良好的语言服务环境迎接2010年世博会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文明办、市人事局、上海世博局、团市委、市语委、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决定联合举办2006年度“我爱祖国语言美”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对象
本校学生,包括留学生。

二、报名方式
( 1 )网络报名:登录“上海语言文字网( http://www.shyywz.com )”,点击“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 flash 图标,进入“比赛启事”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入报名表单。根据提示和要求,逐项按实填写后,点击“提交”。网站将显示含有选拔赛分组组别、时间、地点、比赛要求等内容的《报名回执》,点击“确认”表明收到该回执,点击“打印”可打印该回执,报名过程完成。注:不确认收到回执,报名过程无效。 
( 2 )现场和电话报名:不便于网络报名的人士可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斜土路 2601 号 T3 幢 5 楼 F 室,近徐家汇)现场报名,填写相关资料,领取参加初赛的回执。电话报名: 64264197 。 

三、比赛程序
1、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上旬:宣传发动、接受报名。
2、2006年3月中旬,各高校举行初赛。
3、选拔20名选手进入复赛(不包括留学生,留学生名额不限)。
4、2006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各轮次比赛原则上均按10%的比例选拔选手进入下一轮次比赛。决赛选拔12名选手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比赛内容、形式和要求
比赛内容和形式包括普通话朗读、朗诵、演讲,形象展示、才艺展示,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知识问答等,全面考察选手的综合素质。

五、比赛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个人奖项
(1)凡进入复赛的选手,均由组委会授予“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志愿者”称号,并颁发证书。
(2)凡进入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上海市推广普通话学生优秀代表”称号,并颁发证书。
(3)决赛总分前12名的选手分别获得上海赛区冠军(1名)、亚军(3名)和季军(8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4)比赛另设最佳单项奖若干名(最佳口才奖、最佳朗诵奖、最佳智慧奖、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等),颁发证书和奖金。
2、集体奖项
(1)比赛依据各高校、区县和系统选拔或推荐选手参加复赛得分的总评分名次,评比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牌。
(2)比赛依据各单位组织工作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牌。

六、比赛咨询
2月28日中午,校团委和语委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开设比赛咨询现场,解答学生问题。




                                      东华大学宣传部
                                      东华大学团委
                                东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6年2月24日

撰写:氍斌  信息员:张伟刚  编辑:张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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