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所、系:
东华大学2006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在已经开始,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项目。为便于各位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要求:
新进校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职称中级以下(含中级)从未承担过校基金项目和学校其他类别科研启动费。求请各学院领导严格把关,以充分体现校基金宗旨。
二、资助经费标准:
学科门类 理工类 管理类 文科类
经费标准(元) 10,000 7,000 5,000
三、资助内容原则:
校基金项目要有重要科学意义和重要应用前景,并符合当前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优先领域(请参考最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社科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足,研究任务、目标明确。
四、主要注意事项:
1、申报教师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东华大学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并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请交到所在学院评审,科研院长签署意见并盖学院章,由学院统一送到科研处。
2、本基金资助的研究期限为一年,起止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满一年止。经费分两期拨款,首期拨款全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加拨其余40%。
3、校基金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在财务规定范围内专款使用 。项目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在核定经费范围内负责经费使用,本基金资助的研究经费不得作为编制费、不得用于购买电脑和支付劳务费。且资助的研究经费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完毕,过期卡号将由财务处注销,其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
3、基金项目执行期间如发现问题需修改计划,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部)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请各位老师以手机号为主要联系方式,并留下自己的电子邮箱,以便于今后联系;务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联系。
5、请各学院于2006年4月15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收齐并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具体地址:
松江校区: 行政楼343 延安路校区:中心北楼254
联系人: 曾双余 电话: 67792171
视频:
摄影:
撰写:曾双余
信息员:彭斐
编辑:陈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