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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将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

发布时间:2006-05-12发布部门:宣传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和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新型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校于5月11日在图文信息中心第二报告厅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会议由人事处处长柯勤飞主持。

    徐明稚校长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学校的内涵建设关键在人,而人的问题说到底是体制、机制的问题。学校实施“人才派遣”,推出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把大家都凝聚到学校的内涵建设上来;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关键在于教师,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符合国家、社会对高等教育的期望,也与我校本身的发展目标和定位相吻合。只有把具有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作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整体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水平,才能为高水平领军人物的落户和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高等学校是“大师所为”,一流的大学必须具有一流的师资。针对我校教师水平不均、忙闲不均的现状必须从用人机制上进行改革;学校今后人事工作的方针是固定骨干,学校各部门在人事分配改革中要正确对待出现的问题,要暴露矛盾和解决矛盾。会上徐校长还就分配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说明。

    宋立群副校长在会上强调指出,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是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有效尝试,有利于促进人才的有序流动和促进用人单位用人观念的转变。我校在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过程中要注意实施的要求,既不能降低选人的标准,在用人的过程中同样也要加强管理。此外,学校对于在编职工同样要加强考核,对于工作不在状态的在编人员,学校有权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这些举措的出台目的在于真正发挥我校人力资源的作用。

    会上,人事处处长柯勤飞就创新和规范用人制度作了介绍。一方面,要创新用人机制,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与此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近期,要对聘用合同到期的新进人员(三年,以选留方式进校)重新续签合同。

    人事处副处长王跃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东华校(2006)28号《东华大学实施“人才派遣”用工方式的暂行办法》。自文件发行之日起,我校新进人员除具有博士学位、或经学校认定的少数学科(如应用艺术学科、体育等)具有硕士学位及专职辅导员和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外,都一律采取“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人才派遣”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暂由上海长宁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校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校内服务方,负责做好“人才派遣”的受理工作。派遣人员为学校非在编人员,学校依照上海长宁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各学院和机关部处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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