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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07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在已经开始,请各学院积极组织老师申报课题,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相关要求:
  2007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系列课题、重大课题、一般课题(立项110项)和青年课题(立项40项)四类。《课题指南》重点指导系列课题申报,同时也指导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课题设计和申报。
  1、系列课题一般要求在年内完成。申报整个研究系列既要填写一份总的申请书,也要单独填写每项子课题的申请书。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的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系列课题的立项评审工作将采用不同于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评审程序单独组织评审。
  2、一般课题申报不受《课题指南》条目限制,但必须遵循《指南》的指导思想,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总体要求具体设计课题,按学科申报。
  3、青年课题不受《课题指南》条目的限制,但同样必须遵循《指南》的指导思想。今年的青年课题申请对象已作相应调整。即由在读博士改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岁以下,尚未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者。
  二、课题申报注意事项:
  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请到市社科办网站上(http://www.sh-popss.gov.cn)直接下载。申报者必须通过此网站录入相关数据。填写时应注意字体、字号的正确选择和填写字数的限制,以免破坏课题申请书的原有格式。课题申请书必须用A3打印纸双面打印和装订。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市社科办网站上录入课题申请书数据页相关内容。
  2007年4月5日24时以前,申报者可随时注册用户方式登录网站,对申请课题数据进行修改。4月5日后,申报者只能浏览,不能修改。如确须修改,请与我处联系。
  凡本市社科规划在研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及国家社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今年的一般课题。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截止日期:2007年3月30日上午11:30。
  提交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43室曾双余收
  联系电话:67792171电子邮箱:zsy7400@dhu.edu.cn
  请各位老师认真仔细填写申报材料,并在学校截止日期前一至两天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经确认无误后方制作纸质材料,以提高工作效率。制作好的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及时送交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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