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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7年东华大学“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2发布部门:团委
    2006年5月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一年来,全校青年积极投身学习和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我校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隆重纪念建团八十五周年,促进优秀示范群体建设,表彰先进典型,引领团员青年为实现我校“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校团委决定在2007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团学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准确反映时代需要,坚持以先进文化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巩固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成果,积极构建和谐校园,树立先进典型,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东华青年良好风采。

    二、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分为“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优秀分团委”、“优秀团支部”及“特色团支部”、“星级社团”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校内各科研、教学、管理集体,各类学生团队、组织。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一般为上海市级以上荣誉(含市级);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很强的示范影响力。
   【优秀分团委】(6个)
    评选对象:各分团委。
    评选要求:
    1、班子建设好,注重调查研究,发展有思路;
    2、基层团组织凝聚力建设成效显著;
    3、具有优秀的年度考核成绩;
    4、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优秀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5%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服务青年意识强;
    2、重视党建,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团支部成员曾经获得过团建方面的荣誉;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
   【特色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3%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全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在班子、支部、活动、阵地等建设中特色鲜明并且成绩突出。
   【星级社团】(10个)
    评选对象:校内所有注册社团,成立时间至少一学年以上。
    评选要求:以《东华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定条例》为准。
    (二)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分为“五四青年标兵”、“师德建设青年标兵”、“优秀团干部(教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自立自强青年”、“校园文化新人”、“优秀学生编辑、记者”等项目,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市级以上,含市级)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着突出的示范影响力;
   【师德建设青年标兵】(12名)
    评选对象: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
    2、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推进校风、学风建设成绩突出,特色鲜明。
   【优秀团干部(教师)】(10人)
    评选对象:各分团委书记、专职团干部。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
    2、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
    3、深受团员青年欢迎。
   【优秀团学干部】(按照学生总数的0.4%进行评比,其中学院占2/3,校直属组织占1/3)
    评选对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校艺术团等各类团学干部。
    评选要求:
    1、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
    2、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团员】(按照团员人数的0.6%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团建创新活动,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2、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志愿者】(15人)
    评选对象:各类社区服务志愿者、希望工程援助者、支农帮教助残爱老志愿者、骨髓捐献志愿者、公益献血志愿者、环保志愿者、义务劳动志愿者、文化传播活动志愿者等一系列服务社会和服务他人的志愿者。
    评选要求:
    1、志愿者服务活动持续半年以上时间;
    2、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自立自强青年】(10人)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条件:
    1、在学习生活中面对各种困难不畏惧,具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校园文化新人】(10人)
    评选对象:各级文体工作部门干部、文化艺术及体育类社团干部和成员、校艺术团干部和成员、主持人、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竞赛获奖者、各类文艺演出优秀演员、在校园文化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服装设计和美术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其他文化传播者。
    评选要求:
    1、热爱校园文化艺术,积极参加校级艺术团体;
    2、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为校园文化艺术的繁荣做出贡献;
    3、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积极宣传推广先进文化。
   【优秀学生编辑、记者】(12人)
    评选对象:《东华青年》编辑、记者站记者、网站编辑、《东华调研》调研员、记者和编辑、校广播台记者、编辑及播音员、校报学生通讯员及其他新闻工作者。
    1、热爱校园新闻及调研工作,乐于奉献;
    2、工作水平高,有优秀的新闻稿件;
    3、有良好的新闻道德和公众形象;
    4、从事编辑、记者的时间超过半年。
    (三)优秀团学活动
    优秀团学活动分“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新闻作品”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优秀主题团日活动】(15个)
    评选范围: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围绕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江泽民文选》和学风建设等等,由各分团委、团支部等团组织开展的各类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评选要求:
    1、活动具有探索性、创新性;
    2、活动具有示范性、教育性;
    3、活动建设的档案齐全,可供查阅;
    4、受到团员青年的欢迎,取得较好成效。
   【优秀新闻作品】(10篇)
    评选对象:在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期间公开发表的、直接报道反映东华校园重大事件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等。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月7日至3月24日,各分团委组织评审;
    2)、3月25日前,各分团将初评推荐结果申报校团委;
    3)、3月28日至4月8日,校五四评优委员会进行评审;
    4)、4月9日至4月15日,进行公示;
    5)、4月18日,下发正式登记表格;
    6)、5月上旬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2、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传播部、校团委调研部、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艺术团、校广播台、校报编辑部可按照评优项目的要求择优推荐相关人选,直接向校团委申报(截至日期为2007年3月25日),由校团委负责向相关学院征求意见;
    3、各分团委根据评优项目的要求,进行初评,确定申报名单后,及时上报校团委,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25日;
    4、详细申报材料需另附页(1000字左右),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仿宋四号”、“固定值为28磅”、“每行39个字符”;
    5、先进集体的最终评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先进个人的评比采取民主推选方式进行;
    6、4月8日前,校团委将根据校“五四”评优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初步表彰名单;
    7、4月9日至4月15日,公示初步表彰名单,广泛征询意见,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8、4月18日下发正式登记表格。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组织凝聚力的高度,积极争取各学院党政领导对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各学院推荐申报校团委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上报材料应统一规范,并进行分类汇总。
    4、评审坚持“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五、相关说明
    1、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均统一参加学校评优工作。
    2、联系人:王 乐,联系电话:6779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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