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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3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各位老师: 

  接上级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艺术、国防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经进行。请各位老师见通知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申报项目。为方便老师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完成时间:专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多不超过5年。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2、申报人要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
  3、诚信要求:申报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作假者,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如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纪录,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申报材料:专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计划2007年课题指南》、《评审书》及活页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http://onsgep.moe.edu.cn) 。
  《评审书》提交一式7份,活页论证6份以及内容相同的电子版。纸质材料以A4纸打印,左侧装订。
  如有其他疑问,敬请电洽科研处咨询。
  材料提交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43室
  截止日期:2007年4月9日上午
  联系人:曾双余
  联系电话:67792171
  电子邮箱:zsy7400@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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