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根据沪团委联[2007]11号文件精神要求,团市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市学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活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在学习、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青少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踊跃投身科技实践,充分体现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对上海现代化建设作出杰出贡献者;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3、在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创新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在广大青少年中具有较大影响者;
4、在国际、全国以及全市各类科技创新重大比赛和评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
二、申报方式
1、各分团委要认真按照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章程的要求,在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人员)中推荐并上报人选;
2、每个学院原则上申报1-2名。
三、时间安排
1、4月16日—4月22日,各分团委组织评选、推荐;
2、4月23日-4月25日,团委联合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会(研究生会)等部门组织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报送市评选活动组委会。
3、4月23日-4月27日,报送市评选活动组委会。
四、申报要求
1、由本人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请贴好2吋正面免冠彩照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事迹简介3份,每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内容真实,文字简练;事迹材料3份,字数3000字以内。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请用宋体4号、22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并请在页眉注明“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候选人申报材料”字样。另请提供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tuanwei@dhu.edu.cn)。
3、提供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生活照、2吋免冠彩照各2张。
4、申报材料时间截至2007年4月22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类的最高荣誉奖项。各分团委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把推荐申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落实评选的相关工作。
2、严格把关
各分团委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标准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其他
联 系 人:陈志刚
联系电话:67792230
电子信箱:tuanwei@d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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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章程
附件2: 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细则
附件3: 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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