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点

教务处推出新举措 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 保障本科教学质量

发布时间:2007-06-12发布部门:教务处
    我校自2002年起实施第二轮学分制改革以来,选学习进程、选课程、选教师、选时间的学分制选课,为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地进行学习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也为学子们的创新成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

    学分制改革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需要在改革实践中逐渐完善与调整。针对我校学分制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校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内涵建设调研,组织了多次专题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了来自学院教学、学生管理第一线的相关意见,校教学巡视组也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据此,教务处对学分制管理制度提出四方面调整:

    增加选课限制  学生必须先保证不及格课程重修后,再选修其他课程;限制每学期选课总学分,特殊情况要求多选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批准后报教务科安排;通识教育中的外语类1~4级、计算机类、体育类课程,每学期只能选修1门;英语课程选课学习,逐级顺序修读,跳级选课需经外语学院测试同意后,报教务科安排。

    完善选课指导  由各院系制定《专业选课指导手册》,明确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的课程选课要求,按培养目标明晰选课课程组,指导手册下发学生并上网。导师制按导师小组集体指导方式运行,定时定点轮流值班,指导学生学业。

    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  加强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和执行力度,认真严格执行学分制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对无故缺课的学生,任课学院和教师应及时通知相关学院,辅导员和导师共同分析原因,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学习。

    不及格课程的重修安排  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中的公共课,由教务处协调有关学院,每学期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际情况增开课程门次;各院系开设的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由学院决定是否在下学期安排重修课程,并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将下学期重修课教学任务书报知教务处。

    经过两个多月的准备,教务处更新了学分制选课软件系统,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学分制选课的有关规定”(教函2007年21号)如下:
    一、学分限制
    每学期选课学分限制为35学分,对学有余力,具备提前毕业潜能,每学期需选读35学分以上的学生,要制订好每学期修读课程计划,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另行安排选课。
    二、课程限制
    1、计算机类、体育类、文化素质类、形势与政策等四类课程,每学期每一类最多选修一门。
    2、第14—16周进行下学期课程选课时,必须先选修以前不及格的必修课程(下学期不开设除外)再选修其它课程;学期考试及补考结束后,及时查阅成绩,如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新学期开学补退选时,必须补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如与已选课程时间冲突或选修学分数超过35学分,必须退掉已选课程,补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3、对大学英语(1-4级)基础选修课程的选读要求。
每学期由低到高逐级选课学习,不得跳级、不得降到低一级选课,已取得大学英语高级别课程学分,再选读低级别课程,低级别课程将不计学分;
    每学期只能选一个级别大学英语课程学习,14—16周选修下学期大学英语课程时,先选比本学期级别高一级的课程,学期结束考试后,如课程修读不及格,则下学期必须重新选读同级别课程,退掉已选的高一级课程;
    按顺序逐级完成英语基础选修课程学习后,才能选读提高选修课程;
对英语水平提高快的同学,如果本学期英语课程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新学期开学前,可以网上申请跳级学习,且必须通过下学期开学前英语免修考,免修考时间与补考时间相同,内容是高一级别的课程。例如,“大学英语(1)”成绩85分,参加“大学英语(2)”免修考,成绩合格(该成绩不计入成绩单、不计学分),可以在开学补退选时改选“大学英语(3)”学习。
    完成大学英语(4)级课程修读后,如大学英语类课程总学分小于16学分,须继续选读提高选修课程,必须取得大学英语类课程共16学分。
    大学英语学分要求合计为17学分,即大学英语类课程至少修满16学分,同时必须通过东华大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Ⅱ(艺术类学生必须通过东华大学英语学业水平考试I),获得1学分。
6月4日,第一次选课按新规定执行,顺利实施。
    我们相信,只要充分认识目前本科教学的严峻形势,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学分制改革,统一领导、齐心协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优良学风建设,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必将得到全面提升。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