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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17所高校研究生招生改革

发布时间:2007-09-05发布部门:宣传部
    记者昨天从在东华大学举办的“200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大型现场咨询会(上海站)”上获悉,经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7所高校,今年起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明年起研究生招生将不再分公费和自费;学校将采用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没有获得奖学金者,将自费承担所有学费。 

    本市的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也名列其中。

    记者在咨询会现场采访了部分高校。同济大学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对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1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万元。”上海交通大学的招生简章规定:“入学当年,80%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免除全部学费9800元/年、或免除半额学费4900元/年的奖助学金。”浙江大学的招生说明中写着:“硕士生的培养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博士生的培养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

    据介绍,收取研究生学费的收入,将以奖学金形式全部返回学生,但表现不同的学生获取的奖学金将拉开差距。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副处长胡世云说,学校将设多种研究生创新基金,向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研究生重点倾斜,因此对优秀的研究生来说,负担不会增加,相反收入会增长。同济大学研究生招办负责人表示,对研究生实施收费后,学校投向研究生教育的支出还会明显增加。
 (东方网,200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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