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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首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梦想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0发布部门:团委
                         关于参加首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梦想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

    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当前创业已经成为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推动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手段。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宣传创业理念、营造创业氛围,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共同举办首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梦想大赛,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发创新思维,成就创业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07年9月—11月上旬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四、承办单位:
复旦大学

五、协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东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六、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含社会力量举办)在校本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七、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参赛者可以个人身份单独参赛,也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梦想团队,可以跨校区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参赛团队的人数原则不超过5人。
2、参赛作品为一篇创业梦想文章,可基于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也或根据参赛者自身在创业方面的大胆设想。文稿以议论文为主,主要阐述创业梦想的由来、理念、可行性和商业模式等。字数在2000字左右,作品数量不限,我校总报送数量为200篇。
3、论文的范围不限。参赛团队和个人可围绕IT、材料、机械、环保、能源化工、服务等领域,也可大胆设想和创新,实现学科交叉。
八、比赛流程
参赛程序为: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和申报表一式三份,交学院分团委,学院分团委收齐后,统一报送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梦想大赛组委会,参加市级比赛。市级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市级预赛
时间:9月下旬—10月中旬。请各学院分团委于10月26日(周五)之前向校团委提交创业梦想大赛作品,并参加市级预赛。申报时,请各学院整理好作品,打印好清单,统一上交。
2、市级决赛另行通知。
    九、评审奖励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本届大赛将设特等奖1名,金奖10名、银奖20名、铜奖30名,优胜奖若干,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和相应奖金。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在全校大学生中进行广泛动员,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精心开展培训工作,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调动校园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等宣传阵地进行系统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创业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周五)之前,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向校团委提交大赛作品。
总负责:任晓杰  67792230
联系人:陈志刚  67792230
E-mail:tuanwei@dhu.edu.cn 

附件:首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梦想大赛作品申报表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07年10月10日

附件1: 创业梦想大赛通知及申请表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