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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18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院、所、中心、室,有关教师:

    近日从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获悉,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必须由上海市、教育部、行业协会(如: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等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必须已经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含)以上。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对申报书的填写、证明材料的组织和内容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将通过网络提交、网上初评、集中答辩等过程。

    请各学院、有关教师及时组织,并将初步的申报意向通知科研处(包括配合外单位申报的),以便科研处统一协调,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辉电话67792171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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