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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07-12-21发布部门:宣传部
各党总(直)支:

    近年来,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的目标,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东华精神,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涌现出许多值得赞颂的好人好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现决定开展东华大学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时间跨度为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
2、报送材料应能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理念和“积极向上、爱校荣校、崇尚学术、追求卓越、敬业奉献”的东华精神,充分体现学校文明单位创建的突出成果。
3、报送材料可包括:在学校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突出事迹;发扬文明新风,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助残帮教或参加志愿服务,坚持多年为社会、他人做好事的突出事迹;以及其它体现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典型事迹。

二、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党总(直)支要把精神文明好人好事推荐评选作为弘扬先进典型,促进文明单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广泛宣传、广泛发动,在基层或个人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推荐材料分 “个人”和“集体”两类,应分别提交500字或1000字左右的事迹概要。
2、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建评选委员会。依据各党总(直)支的报送材料,初评20件左右候选事迹,组织广大师生进行投票。依据投票情况,由评选委员会审定评出东华大学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上报,参加上海市科教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的评选。
3、请各党总(直)支将推荐材料于2007年12月28日(周五)前报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至xcb@dhu.edu.cn。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彭这华;电话:67792126


                  东华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7年10月26日




附:东华大学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申报表






附件1: 东华大学2006-2007年度精神文明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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