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相关统计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工作。
附件: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沪统字〔2011〕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上海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做好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