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同学:
经学生处、研究生部与基建后勤处共同协商,在延安路校区住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腾出少量床位以解决同学的住宿困难,请需要转住延安路校区的同学根据以下要求和材料办理转住手续:
一、转住安排原则:
1、所到实践基地无法解决住宿的201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床位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考虑产学研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学术型研究生原则上不予考虑,特殊情况须经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部等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决定。
二、递交材料: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登记表(附件一)。
2、调整住宿申请表(附件二)。
三、时间安排:
1、6月10日以前将有关材料交研究生部综合办审核
2、6月15日后由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转住事宜。
3、批准转住的研究生由学院通知到宿管部办理转住手续。
学生处
研究生部
基建后勤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登记表附件2:
调整住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