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教育部追加奖励东华大学201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1205万元。根据《关于追加201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1]100号)和《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华科[2011]8号)的精神,现启动2011年度“追加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追加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只设立重点计划项目,以利于重点项目的申请、重大成果的产生、重要人才的培养和重要团队的培育。理工科申报领域分为现代纺织、新材料、环保能源、先进制造与信息技术、化学化工与生物技术及综合技术六类;人文社科申报领域为管理、服装艺术及综合三类。
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校从事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机关、业务部门人员和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资助在研负责人除外)。科研处组织专家集中答辩,择优选取。
(二)限项要求:每人同期只能申请“追加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重点计划项目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不得超过两项(不含主持)。主持项目人员累计资助次数不超过2次(从2011年度开始累计)。
(三)《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时应注意: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之前,须认真研究本通知和《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不符合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研究内容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可行;不能与已获得的国家科技计划、国家(含省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含省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规划等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同时也不能与校基金、文科预研究等校内专项资助计划内容重复;项目申请者在项目申报及项目答辩时,须重点说明:(a)近3年内获得过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资助的申报人员,必须说明获资助后工作的进展状况;(b)项目申报书需详细列出项目申报前3位人员近3年所获得的校外资助项目。
(3)项目设置:理工科重点计划项目资助总数为33项,资助额度为30万元;人文社科重点计划项目资助总数为43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4)考核要求:(a) 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的指标进行考核;(b)项目预期目标一定要明确并且有可考核的数据,项目结束后在校园网上公开项目负责人、参与人员、研究成果与预期目标。
(5)评审形式: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
(四)申请人在2011年9月19日前,将申请书、申报表格的电子版(见附件3)E-mail至科研处邮箱kydep@dh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追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的答辩等相关工作时间节点的安排,请各位申报老师密切关注科研处网站通知。
(五)联系方式:理工科联系人: 陈琳 电话:67792137
文科联系人: 彭斐 电话:67792171
电子邮箱: kydep@dhu.edu.cn
附件1:
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
项目申请书附件3:
2011年度追加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