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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31发布部门:国际合作处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外专局、教育部通知要求和我校引智工作部署,2016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2016年聘请计划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国家重点领域、新兴交叉学科、学校战略性发展方向,着力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专家团队。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聘请外专的层次、人数和来校工作计划,提高聘请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的效益。

请各学院、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计划的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外专引智资源,积极申报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项目是教育部鼓励高校聘请诺贝尔奖获得者来校讲座、任教和合作科研的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为所在学科的带头人;

(2)聘请对象:诺贝尔奖获得者;可为现职或者退休。

(3)工作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公开演讲一次,并面向相关专业的师生开设专业讲座一次,来校工作时间:1-5天/人/年。

2、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请填写《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申报书》(参见附件1)

(二)海外名师项目

“海外名师”项目是教育部鼓励高校聘请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高水平专家来校任教和合作科研的项目。每个高校每年限报一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为所在学科的带头人,属于国家重点学科者优先推荐申报,需联合一所非教育部直属高校共同实施项目;

(2)聘请对象: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如现任(或曾任)相关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或重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或重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或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得主等;可为现职或者退休。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

(3)工作时间:每年在华工作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项目联合实施学校工作不少于10天。

2、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请参考《“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参见附件2),提供以下材料:

(1)《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参见附件3);

(2)三封推荐信或者介绍函(至少一封来自国外相同学科或者专业的专家或者机构的推荐信,一封来自国内本校以外的专家或者机构的推荐信);

(3)拟聘请专家本人同意来华工作的承诺函件;

(4)联合实施项目院校的确认函;

(5)申报材料经学校初步筛选后报送教育部,教育部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未入选项目可以列为“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

3、经费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往返中国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食宿交通费用及工作津贴等。

4、项目期限:获准立项的项目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5年。

(三)学校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是教育部为鼓励高校通过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具有鲜明特征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其目的在于促进学校在教学创新、科研研究、成果转化、学校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得到显著提升。每个高校每年限报一项。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为所在学科的带头人,属于国家重点学科者优先推荐申报。

(2)聘请对象: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具有博士学位,至少为副教授或者相当于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个项目需聘1名以上的专家。可为现职或者退休。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

(3)工作时间:每位专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申报方式

(1)项目负责人请参考《“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参见附件4),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书》(参见附件5);

(2)申报材料经学校评审择优后报送教育部,教育部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入选项目。未入选项目可以列为“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

3、经费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往返中国的国际旅费、在华期间食宿交通费用及工作津贴等。

4、项目期限:项目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四)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为所在学科的带头人,属于国家重点学科者优先推荐申报。

(2)聘请对象:国外(境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3)工作时间: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

2、申报方式

项目负责人请参考《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参见附件6),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参见附件7)

3、资助额度

国家外国专家局将为入选项目资助27万元人民币,用于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五)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

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为学校常规聘专项目之一,旨在支持项目负责人根据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的实际需要,聘请海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来访开展教学、合作科研等活动。

1、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至少为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需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需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聘请对象:世界知名大学或者研究机构的副教授或者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海外专家学者;

(3)工作时间:来华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2、申报方式:填写“2016年学校重点引智项目申报表”(参见附件8);

3、经费额度:项目将由校内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资助经费依据评审意见和具体情况确定。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所聘请外籍专家往返中国的国际机票、在华食宿等生活费、工作津贴、境内交通费等。

4、项目期限:一年。

5、国家外国专家局将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申报的学校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自动转成学校聘请外专顺访项目。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请于2015年8月20日前报送项目申请材料,相关申报指南和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材料需通过“东华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在线提交,网址为:http://202.119.81.147:8000/DHU ,请登录该网站并注册(用户名为注册时的邮箱),获得外专局系统审批后,即可在线提交材料。如有技术性的问题需要咨询,请通过QQ号码:1516849328进行咨询。

四、执行时间

项目期限为一年,自项目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项目遴选结果一般于每年7月份揭晓。

附件:

1、 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校园行项目申报书

2、“海外名师项目”项目指南

3、“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4、“学校特色项目”项目指南

5、“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6、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

7、“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8、学校重点引智项目申报表

联系人:谭媛媛

电 话:62379072

邮  箱: tyy@dh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15年7月24日

附件1:附件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