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举行,我校荣获“2015-2016年度(第十八届)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2015-2016年度,在校党委、文明委的共同领导下,学校围绕上海市文明单位建设总体目标,学习贯彻中央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认真对照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坚持“在全面创建中抓重点、在问题导向中求实效、在难题破解中惠师生”的工作思路,积极回应师生关切,不断提升师生获得感和幸福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本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分为申报自测、中期在线创建、社会责任报告撰写、终期在线创建、师生网络问卷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实地检查、集中风采展示、社会公示、稽核命名等多个环节。学校创建工作由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牵头,各部处、各学院积极参与,同时也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大力支持。
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需要师生齐参与齐动手,形成部处学院多方联动、共创共建的合力。2017年是学校“改革发展深化落实年”,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对接国家“双一流”战略,落实好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继续做好新一轮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改革举措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视频: 摄影:图片编辑 王宇 撰写:孙庆华 信息员:向娟 编辑: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