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东华大学非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面向非本校教职工招聘非教师岗位(实验、工勤、非教师专技岗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基本条件
(一)能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有志于管理与服务工作,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心理素质;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善于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以2017年12月31日计龄)。
二、岗位信息与要求
见附件1。
三、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按事业编制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最多可同时应聘两个非教师岗位。原则上同一个岗位符合招聘计划要求的应聘人员不少于5人,用人部门方可进行资格初审。用人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用人部门选拔阶段。
(二)用人部门选拔。用人部门按每个岗位1:3—1:5的比例组织应聘人员进行选拔测试,并按1:2的比例提交评审会汇报名单。
(三)评审会汇报。学校组织非教师队伍建设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用人部门提交的评审会汇报名单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汇报,根据汇报评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东华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
五、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4日止。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join.dhu.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以JPEG格式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照片各一份(如系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培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照片一份,如系香港、澳门高校毕业,请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一份,如系国外高校毕业,请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一份);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聘书照片各一份;
3、计算机、外语、从业资格和有关技能证书的照片各一份;
4、身份证的照片一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无法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可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发至rczp@dhu.edu.cn;
(二)请勿在转载网站上下载《个人信息登记表》,使用转载的《个人信息登记表》将视为无效材料;
(三)当前为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身份的,请于毕业后应聘;
(四)当前为全日制在读学生身份的,请于应届毕业季应聘;
(五)应聘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先进低维材料中心等“人才特区”部门的人员,不可同时应聘本次非教师岗位招聘。
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
视频: 摄影: 撰写:曲雯 信息员:曲雯 编辑: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