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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3发布部门:宣传部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地担起育德树人的责任,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根据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组委会、上海市教委工作党委《关于协助开展2017年全国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典型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的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老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人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二、推荐方式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可推荐1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注:三年内曾获评为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和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提名的教师不建议申报。)

2.请于5月10日(周三)16:00前填妥推荐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yjh@dhu.edu.cn,请注明邮件主题: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二级单位党组织名称。

3. 补充材料报送

学校进一步遴选确定人选后,具体材料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佳耀 67792170、孙庆华67792208


附件:2017年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17年5月3日

















视频: 摄影: 撰写:孙庆华 信息员:孙庆华 编辑:孙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