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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东华大学校园好新闻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发布部门:宣传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充分展示学校新闻宣传年度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努力开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现将开展2019年度东华大学校园好新闻(简称“校园好新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东华大学校报、校园网、校方微博、校方微信,以及各学院部门网站与微博、微信公众号(须以学院部门名义开通并经官方认证)上发表的原创消息、通讯、评论、新闻摄影作品及新媒体作品,新闻作品发布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内容健康,主题鲜明;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学校,贴近实际,贴近师生”原则,有效反映学校改革发展进程与建设成果;

4.内容真实、事实准确,具有较强新闻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富有感染力,为师生喜闻乐见,社会效果好;

5.新闻要素完整,语言文字精炼。

三、评审流程

1.申报阶段

申报方式分为作者自主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两种,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2日。

2.初评阶段

坚持新闻舆论导向,突出反映学校发展重大事件、成果,参考新闻点击量,遴选出不多于50篇新闻作品入围,并予以公示。

3.复评阶段

以二级单位党组织为单位,每个党组织推荐5名代表(学院建议班子成员1名、新闻信息员1名、教工2名、学生1名,其他建议班子成员1名)参加评选投票,经统计排序,前20篇新闻作品入围,并予以公示。

4.终评阶段

组织召开2019年度东华大学校园好新闻评选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复评入围的20篇作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评审,按得票高低,依次评选出十佳校园新闻作品10篇及十佳提名校园新闻作品10篇,并予以公示。

四、奖项设置

1.2019年度东华大学十佳校园新闻10篇;

2.2019年度东华大学十佳提名校园新闻10篇。

五、参评方法及要求

1.参评方法。填写并提交纸质版作品参评登记表(详见附件,作者自主申报请填写附件1,学院部门推荐请填写附件2),交至校报编辑部(松江校区行政楼45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iaobao@d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校园好新闻参评”。

2.报送要求

(1)作品以正式刊登发布为准;

(2)作品如被校报、校园新闻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兼用,请自行择其一参评;

(3)尊重原创,一旦发现作品有抄袭现象,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自主申报中,每位作者限报1件独立作品,同时可报1件合作署名作品,参评作品总数不超过2件。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须与发表原件一致,不得随意增减。多人署名作品以见报、见网署名或新媒体平台发布作品署名为准,原则上不超过5人,超过5人则按集体申报。

3.作品查询。校报、新闻网收录作品可通过前往校报编辑室或访问学校新闻网查询。

联系电话:67792208、67792129 


附件1:2019年度东华大学校园好新闻参评登记表(个人自主申报).doc

附件2:2019年度东华大学校园好新闻参评登记表(学院部门推荐).doc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2月4日

视频: 摄影: 撰写:孙庆华 信息员:孙庆华 编辑:朱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