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相关职能部处:
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教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度 “为人、为师、为学”先进典型宣传活动,深入培育、选树、宣传上海教育系统教职员工的先进典型,现就我校有关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深入挖掘一批在本市教育岗位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的先进教师典型,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良好形象。推荐的先进宣传典型着力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推荐的典型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具有时代感和感召力。
2.重视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效显著。
3.潜心教学科研,服务社会。多年来,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繁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在线教育、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出色,成绩显著。在教育教学拓展、 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及良好的社会效益。
4.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践行初心使命,服务国家战略任务。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围绕这一重大主题,深入挖掘那些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党员教师典型,挖掘他们将党的发展与国家发展、区域发展、学校发展、师生成长和个人成长背后的故事和典型事迹,呈现优秀党员教师的风采。挖掘那些在教育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国家战略任务中涌现出的先进教师典型。
5.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办法
1.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相关职能部处可推荐(提名)1-2名典型,推荐对象为个人或团队。
2.提交方式
电子版推荐表(见附件)、相关事迹材料(照片、视频、 详细事迹介绍等)电子版请于4月12日(星期一)前发送至邮箱wmbdhu@163.com,请注明邮件主题“为人为师为学+学院(部门)名称”。推荐表纸质盖章版请交至行政楼451。
联系人:朱一超
电话:67792127
党委宣传部
2021年4月6日
视频: 摄影: 撰写:朱一超 信息员:朱一超 编辑:朱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