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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东华
大学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发布部门:工会

各单位妇委会、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奋斗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决定以“巾帼心向党·建功十四五”为主题,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以及东华大学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名额

(一)选树范围

1.“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东华大学巾帼文明岗”的选树对象为:各基层单位以女性为主体的院、系、部门、教研室等。

2.“上海市、教育系统及东华大学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对象为: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教工。

(二)名额

1.东华大学巾帼文明岗,共8个。另推荐1-2个参评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

2.东华大学巾帼建功标兵,共10名,另推荐1-2名参评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二、选树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充分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火热实践,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推进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落实落地、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五个新城”建设以及为东华大学的发展等目标任务中贡献巾帼力量。

4.具有明确的选树目标计划、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本校及上海市教育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5.诚实守信、廉洁务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6.岗组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7.原则上,获得过区级、行业(系统)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的,优先参加选树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已获得过同一级别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集体)均不参加本次同一级别巾帼文明岗选树活动但可参加高一级别巾帼文明岗的选树。

(二)巾帼建功标兵

1.在我校工作满三年(2018年9月1日之前进入我校工作)的女教工。

2.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成绩突出。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服务上海中心工作中有所作为;自立自强、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中卓有成效;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优良。自觉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走在前列,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工作作风务实,生活方式健康,群众认可度高,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已获得过同一级别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称号的个人均不参加本次同一级别巾帼建功标兵的选树活动,但可参加高一级别巾帼建功标兵的选树。

三、选树流程

(一)组织发动。参加选树的各岗组(个人)要制定并落实参加本次活动的计划,紧贴本行业、本领域的中心工作,以及女职工成长成才需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根据选树条件推荐岗组材料、个人材料请于10月7日前填写《2021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1)、《202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校妇委邮箱:dhfw@dhu.edu.cn; 相应推荐表纸制版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党组织盖章)于10月8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行政楼455。

(二)公开选树。10月8日下午,校妇委会组织公开答辩,择优确定各级候选对象,经公示并上报校长办公会议,从而确定各级正式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树活动需要在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民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选树工作的质量。

(二)严格流程审核。对拟选树的班组(个人)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要严格审核、择优申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巾帼文明岗选树的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扎实开展选树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领。要将选树活动与典型宣传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事迹,及时报送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营造广大女教职工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各自媒体资源进行工作宣传和典型宣传,扩大参与面、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命名及表彰

2022年“三八节”期间,各级妇女节表彰会上将对巾帼文明岗以及巾帼建功标兵进行命名和表彰。

 

联系人:周老师 67792220。邮箱:dhfw@dhu.edu.cn


附件1:2021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docx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视频: 摄影: 撰写:周炳振 信息员:李磊 编辑:李盈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