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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 (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发布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相关职能部处: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三)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曾获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或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选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表现,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三)要向在抗击疫情、实施在线教学以及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倾斜。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相关职能部处的推荐(提名)工作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可推荐(提名)1名候选人人选,按照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附件1),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于6月7日(周三)下午16:00前报送至邮箱sdsf@dhu.edu.cn,纸质版推荐材料请送至行政楼354室。

联 系 人: 刘鹏翔 黄铭心  

联系电话: 67792679

联系邮箱: sdsf@dhu.edu.cn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有关要求.docx

附件2: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xls

附件3:2023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x

附件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docx

附件5: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察表-基层党组织填写 .doc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


视频: 摄影: 撰写:刘鹏翔 信息员:黄铭心 编辑:朱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