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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0发布部门:保卫处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学校部署开展“春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排查工作要聚焦消防、建筑及施工、食品、实验实训等安全,并紧盯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体育场馆、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

2、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完成本单位安全自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各学院需对寒假不回家在校学生开展消防、实验室安全、防诈骗、防盗、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

3、 在校内各二级单位安全自查基础上,安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校园重要场所组织联合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4、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相关的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各二级单位需做好台账记录。

保卫处、资产管理处、综治办

2024年1月29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柳蓓丽 编辑:李盈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