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中国工会十八大、中国妇女十三大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引领我校广大女教职工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助力我校早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东华大学工会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女性教职工,且在我校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廉洁务实,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岗位上为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4、已获各级红旗手称号的,不再重复评选。
(二)集体评选条件:
1、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在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已获各级红旗集体称号的,不再重复评选。
二、表彰名额
校三八红旗手原则上不多于10名;校三八红旗集体原则上不多于8个。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好中选优,确保程序公平
评选工作需要在二级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作为衡量标准,坚持好中选优。
2、规范准确填报,确保工作进度
推荐对象按要求填写《审批表》(见附件),主要事迹应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相关《审批表》纸质版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需推荐单位二级党组织盖章)于12月9日前上报至校妇工委,电子版发送至:dhfw@dhu.edu.cn
3、同步开展上级先进预申报遴选工作
在本次校级先进申报评审的同时,开展上级先进的预申报和遴选工作。评选基本条件以及工作要求参照校级。
特殊要求:上一级别红旗手(集体)须获得过下一级别红旗手(集体)称号或者同级别巾帼建功标兵(文明岗)称号,同级别的先进不再重复申报评选。
联系人:周老师,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457室,电话:67792219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东华大学工会
2024年11月20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李磊 编辑: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