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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3发布部门:研究生院 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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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办学特色,为我国纺织产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的新战略,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联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推进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改革,充分发挥政产学研协同支持卓越工程师培养的新机制,打造需求导向、项目牵引、多主体参与的工程硕博人才培养和科技产业创新特区,着力培养研究生层次的创新型卓越工程人才。现根据工作需要,遴选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对象

纺织行业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单位资质

(1)所属行业领域为以下之一:

先进材料、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时尚文化。

(2)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荣誉资质;

②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荣誉资质;

③上市公司;

④行业领军企业。

2.联合培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限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见附件1。

3.研发队伍

企业研发团队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一定比例可担任学校兼职导师的全职在岗人员,兼职导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拥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实践经历的企业骨干。

4.研发条件保障

(1)近三年的研发投入平均占比不低于3%;

(2)能提供用于硕士和博士联合培养的项目、经费、实验设备、住宿等基本条件保障;

(3)具有丰富产学研基础的优先。

三、遴选程序

1.报名申请

申报单位提交《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

2.初审及申报辅导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对报名单位进行初审,并组织通过初审的单位召开申报辅导会。

3.填写申报书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答辩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组织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参加答辩。

5.公示及授牌

通过答辩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报组织单位审核后由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授予“东华大学—纺织行业产教融合育人基地”牌匾。

四、基地权益

1.优先获得东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名额;

2.优先获得东华大学相关政策和科技支持;

3.优先联合申报政府产教融合专项资金等。

五、资料提交及说明

1.申报单位填写“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2),邮件主题以“公司名称-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基地申请”命名,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zyg_dh@dhu.edu.cn。

2.后续申报辅导会、申报书提交、答辩等工作安排将在申请表初审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附件1:联合培养工程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类别.doc

附件2:东华大学-纺织行业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申请表.doc


东华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

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2024年12月1日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查琳 编辑:朱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