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全面维护校园安全,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市教委及我校关于消除校内安全隐患相关工作要求,各级部门应立即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风险可控、隐患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师生重大安全事故。
相关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校园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隐患排查内容
本次校园安全隐患清查工作需排摸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实验室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建筑施工等关键领域安全隐患。
重点关注:学生宿舍阳台堆物问题;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和违章电器问题;宿舍公共区域电器“带病”运行问题;供水、供电、供气系统等大型设备“带病”运行问题;校园废弃房间或杂物堆放点未规范登记问题;禁烟区域吸烟、乱扔烟头问题;充电宝、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问题;实验设备不规范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未规范储存和使用问题;消防通道不畅通,灭火器材不完好,消防报警系统及应急灯具不正常工作问题;建筑施工不规范问题等。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扛起主体责任,对安全隐患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隐患清查工作,努力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思想转变。
四、整改反馈
各单位应召开安全隐患清查动员会,制定详细安全隐患清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分工。集中安全隐患清查和整改工作应在11月26日至29日部署和开展,并及时记录隐患和整改情况,填写《东华大学安全检查记录表》。
各单位应在29日前撰写完成安全隐患清查总结报告,并将word格式的安全隐患清查总结报告和PDF格式(或者图片格式)的《东华大学安全检查记录表》发送到综治办邮箱82299@dhu.edu.cn。
五、复查抽检
12月2日,“校园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组”对校园安全隐患开展抽检复查。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由综治办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告知书给相关单位并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保卫处(综治办)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