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五批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为我校新增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的高校,现该校正在招募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欢迎优秀退休教师在身体许可、家人同意、自愿参加的前提下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详见《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附件1)。
二、教师遴选
(一)资格条件。
申请参与银龄计划的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我校返聘退休教师不纳入银龄计划。
(二)服务时间。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两个学期)。
(三)承担职责。银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受援高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量由受援高校与银龄教师商定;参与专业建设,对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指导;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学术讲座等指导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科研活动,推动受援学校提升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
1.个人申请。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前向退管办报名申请。
2.资格审核。退休党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推荐人选。
3.人员遴选。学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人选。
4.公示公布。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援派教师经教育部、受援高校确定后,学校、受援高校、援派退休教师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6.上岗任教。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受援高校开展援派工作,具体工作时间以签订协议或受援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四、经费补助
1.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一学年及以上),税前补助标准按正高级职称10万元/学年/人、副高级职称8万元/学年/人执行,以实际在校时间为准,按照10个月发放(入职或离校当月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在校天数发放)。
2.签订长期服务协议的(一学年及以上),对纳入国家“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的银龄讲学教师,按照每人每学年2万元给予奖补。
3.通过面授方式授课,超额部分面授课时费标准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酬金标准为350元/课时;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酬金标准为260元/课时。
4.学校每年寒、暑假核发受聘银龄教师往返派出学校所在地(或常住地)至学校的交通费用(如假期不休息,报销直系亲属1次往返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均为机票经济舱;高铁票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
5.银龄教师在聘期内以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教科研成果,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除按相关规定享受教育部援派补助、受援高校待遇保障外,学校提供额外待遇保障,具体按《东华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五、其他保障
受援高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免费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银龄教师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患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教师,校医院协助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有需要,学校为银龄教师医保关系转移至受援地以及转回上海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期间生病或受伤的银龄教师,参照受援学校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急性病、意外伤害致病可在当地急诊就医,按规定报销诊疗费用。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373636
联系邮箱:dhutgh@dhu.edu.cn
附件1.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表.xlsx
人事处 退管办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