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高校实验室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09发布部门: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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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上海高校实验室建设、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实验教学以及仪器设备管理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高校实验室工作者的积极性,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上海市高校实验室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此次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基础教学实验室及其他相关教学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
    二、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2人;每个学院可申报先进集体1个、先进先进工作者1人作为候选。
    三、评选标准:详见附件一“实验室先进集体评选标准”和附件二“实验室先进工作者评选标准”。
    四、评选方式:由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组成评审专家组,经实地考查和书面材料的综合评选,投票确定我校推荐的上海市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名单,择优上报,经研究会审核通过和批准后,颁发奖状、证书及奖金。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务必在2008年12月12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和附件四“实验室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wxyz@dhu.edu.cn(联系电话:67792461);
    2.12月15~16日为参评实验室的接待开放日,接受评审专家考查,请参评实验室作好准备;
    3.12月17日专家评审、投票,最终评选出推荐名单。
    请各学院组织相关实验室和个人积极申报,参加评选。

                                                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
                                                  2008年12月8日

附件1: 实验室先进集体标准
附件2: 实验室先进工作者标准
附件3: 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4: 实验室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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