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父母或父母一方为松江大学园区七所高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的非松江户籍的教师子女。
二、受理范围:
1、学前教育阶段(指公办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
2、义务教育阶段(指公办小学一年级-五年级、预初-初三年级)
三、所需材料
1、《2010大学城教师子女入学入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
2、户籍迁移或人才引进材料: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人才引进的,提供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主卡编号CW0开头)原件和复印件。
3、固定住所。房产证或预售合同及房价全额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满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居委会证明。
4、转学联系单或学籍证明。
5、人事部门出具在松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在编证明。
属港澳台籍学生的还需到松江区台办、侨办办理身份认定工作。
四、原则及要求
1、如实填写,严格核实提供材料,已经被分配在松江城区四所街道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不在受理范围。
2、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本区教育资源及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区域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班级学额情况、招生计划等,按“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置。
3、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应为年满六周岁(即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幼儿园小班年龄段2006.9.1-2007.8.31幼儿。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不招收不足龄新生,各类初中学校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五、上交材料时间与地点:
上交时间:4月23日-5月7日前,地点:松江校区行政大楼四楼455校妇委会办公室或延安校区新世纪快餐厅四楼教工活动中心妇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7792219。联系人:王丰祺。
有关松江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可查阅松江教育信息网www.sjedu.cn)招生栏目。
校妇委会
201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