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 发布部门: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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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助推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学校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东华大学2023-2024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围绕就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研究、教育政策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实效性的研究成果,为提高学校就业工作水平探索新理论、新思路、新对策。

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研究题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2023-2024年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申报后,由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立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千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千元。立项通过后,拨付50%研究经费,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同时,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申报者须为东华大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拥有一定实践经验,了解相关领域工作。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实施;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请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于2023年9月13日前发送到career@dh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院/部门+就业(生涯)专项课题研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图文信息中心B807。

四、研究保障与要求

1. 本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

2.经评审立项的项目,须围绕研究主题开展,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就业工作专项研究”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项目一经立项,即视为同意立项部门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和使用其研究成果。

4.专题研究项目财务采用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及《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下拨专项经费使用》办法使用经费。

联系人:纪静 邮箱:career@dhu.edu.cn

联系电话:67792800


附件1:东华大学2023-2024年就业工作专项研究申报指南.docx

附件2:申报书.doc

视频:   编辑:吴娅琳   信息员:林祎晨   撰写: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