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三金”个人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13发布部门: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

        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每年41日起调整全校人员的养老金缴费基数。因此学校将从2004年4月起调整全校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额,2004年5月起进工资,并补扣2004年4月“三金”个人部分的差额。

        另: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每年71日起将调整全校人员的公积金个人月缴费额。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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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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