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6-07发布部门: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

   根据教育部教民(2003)4号《教育部关于落实支援新疆汉语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于8月底前选派第二批数学、外语、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共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前往乌鲁木齐师范学校担任教学工作(每期时间为一年),待遇从优。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报名参加,为我国西部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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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劳资科
                          二〇〇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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