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室、松江校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04年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七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10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5日(星期二), 将10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三)、7日(星期四),10月9日、10日正常上班。国庆节期间,原安排的辅修、二专、公共选修、重修等课程教学时间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卫生防疫、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学校节假日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校长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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