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出台松江校区“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4-09-21发布部门:基建后勤处
    松江校区“教师之家”主要解决本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的临时住宿要求,为方便教职工入住,建立更好的服务规范,特制定“教师之家”管理暂行办法。

一、本校教职工住宿办法

    1、有“银校一卡通” 的教职工住宿,直接到“教师之家”总台登记入住,通过刷卡自动进行住宿费结算,一天20元的住宿费直接由车贴冲抵。

    2、暂时没有“银校一卡通”的教职工住宿,凭本校工作证和身份证到“教师之家”总台登记入住,交纳20元乘车票冲抵住宿费(或支付20元住宿费,本人凭住宿收据到所在部门报销)。

二、客房管理制度

    1、客房住宿实行每日登记制度,入住人员必须在次日的中午12:00时前退房,超过次日中午12:00,总台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入住。由此造成的个人物品遗失等责任自负。

    2、客房实行一房一客制度,家属不准留宿。进客房请核对房内的设施及物品。爱护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客房打内线电话免费,打外线采用程控计费,退房时现金结算,费用自理。

三、非本校教职工住宿办法

    非本校教职工住宿(含本校教职工家属),凭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标准每人1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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