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市委八届六次会议和共青团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我校的中心工作,坚持“青年为本、以德为先、服务为重、发展为主题”的理念,积极投身于学习、工作、生活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校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隆重纪念建团八十三周年,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团委决定在2005年“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团学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表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宗旨
准确反映时代需要,正确引导青年发展,关注青年的全面成长成才;坚持以先进的思想教育和武装广大团员青年,落实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示范群体建设,展示东华青年良好风采。
二、评选项目、要求及名额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分为“五四青年标兵集体”、“优秀分团委”、“优秀团支部”及“特色团支部”、“星级社团”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校内各科研、教学、管理集体,各类学生团队、组织。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其他集体有较强的示范影响力。
【优秀分团委】(6个)
评选对象:各分团委。
评选要求:
1、班子建设好,注重调查研究,发展有思路;
2、下属基层团组织活力建设成效显著;
3、具有良好的年度考核成绩;
4、积极主动、卓有成效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优秀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5%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为青年服务意识强;
2、重视党建,卓有成效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活动;
3、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4、团支部、团支部成员曾经获得过团建方面的荣誉;
5、团支部成员的学习成绩普遍较好;
【特色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3%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全校各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等。
评选要求:在班子、支部、活动、阵地件等建设中至少有一个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星级社团】(10个)
评选对象:校内所有注册社团,成立时间至少一学年以上。
评选要求:
以《东华大学星级学生社团评定条例》为准。
(二)、先进个人
优秀个人分为“五四青年标兵”、“师德建设青年标兵”、“优秀团干部(教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自立自强青年奖”、“校园文化新人”、“优秀学生编辑、记者”等项目,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五四青年标兵】(名额不限)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要求:
1、在各种大中型(市级以上,含市级)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
2、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有着突出的示范影响力;
3、在各种大中型(市级以上,含市级)活动或竞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4、学习成绩优秀者。
【师德建设青年标兵】(12名)
评选对象: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员工。
评选要求:
1、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为人师表,深受学生爱戴;
2、专业理论及技能水平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在推进校风、学风建设中成绩突出。
【优秀团干部(教师)】(10人)
评选对象:各分团委书记、专职团干部。
评选要求:
1、注重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
2、工作认真扎实,富有成效;
3、受到广大青年欢迎。
【优秀团学干部】(按照学生总数的1%进行评比,其中学院占2/3,校直属组织占1/3)
评选对象:各级团组织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班级干部、各级学生社团干部、校艺术团干部等各级团学干部。
评选要求:
1、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热爱团学工作;
2、工作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大贡献;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4、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团员】(按照团员人数的0.5%进行评比)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各项团建活动,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2、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以上。
【优秀志愿者】(15人)
评选对象:各类社区服务志愿者、希望工程援助者、支农帮教助残爱老志愿者、骨髓捐献志愿者、公益献血志愿者、环保志愿者、义务劳动志愿者、思想文化活动志愿者等一系列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志愿者。
评选要求:
1、志愿者服务活动持续半年以上时间;
2、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风尚,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的社会评价。
【自立自强青年奖】(10人)
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团员青年。
评选条件:
1、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面对各种困难不畏惧,具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2、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校园文化新人】(10人)
评选对象:各级文体工作部门干部、文化艺术及体育类社团干部和成员、校艺术团干部和成员、主持人、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竞赛中的获奖者、各类文艺演出优秀演员、在校园文化和宿舍文化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服装设计和美术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其他文化传播者。
评选要求:
1、热爱校园文化艺术,积极参加校级艺术团体;
2、热爱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为校园文化艺术的繁荣做出贡献;
3、有良好的公众形象,是积极健康文化的传播者。
【优秀学生编辑、记者】(12人)
评选对象:《东华青年》报编辑、记者站记者、网站编辑、《东华调研》记者和编辑、校广播台记者、编辑及播音员、校报学生通讯员及其他新闻工作者。
评选要求:
1、热爱校园新闻及调研工作,甘于奉献;
2、工作水平高,有优秀的新闻稿件;
3、有良好的新闻道德和公众形象;
4、从事编辑、记者的时间超过半年。
(三)、优秀团学活动
优秀团学活动分为“示范主题团日活动”、“优秀新闻作品”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名额如下:
【示范主题团日活动】(15个)
评选范围: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由各分团委、团支部等组织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
评选要求:
1、具有探索性、创新性;
2、活动具有针对性、教育性;
3、活动建设的档案齐全,可供查阅;
4、受到团员青年的欢迎,取得较好成效。
【优秀新闻作品】(10篇)
评选对象:在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间公开发表的、直接报道反映东华校园生活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等。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月7日至3月24日,各分团委组织评审;
2)、3月25日之前,各分团将初评推荐结果申报校团委;
3)、3月28日至4月8日,校五四评优委员会进行评审;
4)、4月9日至4月15日,进行公示;
5)、4月18日,下发登记表;
6)、5月中旬召开“五四”表彰大会。
2、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传播部、校团委调研部、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艺术团、校广播台、 校报编辑部可按照评优项目的要求择优推荐相关人选,直接向校团委申报(截至日期为2005年3月25日),由校团委负责向相关学院征求意见;
3、各分团委根据评优项目的要求,进行初评,确定申报名单后,及时上报校团委,截至日期为2005年3月25日;
4、详细申报材料需另附页(1000字左右),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小四”、“宋体”、“1.5倍行距”、“每行39个字符”;
5、先进集体的最终评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优秀个人的评比采取民主推选方式进行;
6、4月8日之前,校团委将根据校“五四”评优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确定初步表彰名单;
7、4月9日至4月15日,进行公示对初步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询意见,最终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8、4月18日下发正式登记表格。
四、推荐评选的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切实提升师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高度,积极争取各学院党政对于评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3、推荐申报校团委之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
4、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上报材料要规范,并进行分类汇总。
5、要以“五四”评优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6、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五、其他说明
1、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学院均统一参加学校的评优工作。
2、各校区不单独占用评优名额,不单独召开校区的表彰大会。
3、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67792230或67792231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0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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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05年东华大学“五四”评优申报表(个人)
附件2: 2005年东华大学“五四”评优申报表(教师)
附件3: 2005年东华大学“五四”评优申报表(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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