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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来我校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截止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29
发布部门:人事处
各学院(部门):
依据上海市教委《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非上海生源入沪申请户籍的工作将于2006年5月底截止,为使我校的该项工作能够圆满结束,如果各学院(部门)还有未提交的《选留毕业生申请》请于2006年5月15日前将选报至人事科。
人事处
2006年4月27日
摄影:
编辑: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