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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及优秀学者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23发布部门:科研处
各学院(所)、各位教师:
  日前,上海市教委及教育发展基金会召开了各高校科研管理干部会,会上就2006年度申报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跟踪项目及优秀学者奖的申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为更好地塑造“曙光”这一品牌,市教委领导重申各项目的申报条件,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条件
  推荐人选须具备高学位(博士)、高职称(副教授以上)、高起点(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学校重点培养的骨干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曙光跟踪项目条件
  已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曙光项目承担人,必须在2004----2006年期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项目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同时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三、曙光优秀学者奖条件
  1、 2004年以来已完成项目并正式通过验收或鉴定的学者。必须获得过部、市级三等奖第一主持人,二等奖以上第二主持人或获得相应的其他科学奖。
  2、 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完成国家重点项目,市、部级重大项目。
  3、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获得市、部级以上的先进称号。
  四、资助额度:
  曙光计划项目:自然科学每项12万元,人文社科每项4万元。
  曙光跟踪项目:自然科学每项20万元,人文社科每项6万元。
  优秀学者奖:奖金10000元/人。今年评选全市10名。
  五、申报方式:
  1、今年市教委分配我校曙光计划项目数:自然科学4人,人文社科1人。各学院原则上限报一项,且必须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于11月1日前将确定名单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报者务必在11月6日前将申请书交到科研处,科研处将于11月9日组织专家进行答辩确定上报人选,通过者将于11月底参加市教委组织的答辩。
  联系方式:
  延安路校区:马世荣 电话:62373213
  松江校区: 刘占莲 电话:67792137

附件1: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含跟踪)
附件2: 曙光计划优秀学者奖申请表

视频: 摄影: 撰写: 信息员:系统管理员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