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老师们: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分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签署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称1:1配套项目)属于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现在可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即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
1:1配套项目7月份受理,1:1配套项目候选人优先从申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未被录取人员中产生,即申请1:1配套项目原则上应先申请国家全额资助项目。1:1配套项目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其他项目申请按留学基金委要求进行。
我校教师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应在校工作满两年(即2007年 7 月以前进校)。请详细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09年选拔简章及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确定拟申请项目。注意是否符合年龄要求及其他申请条件。国家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现将我校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接受报名时间为即日至2009年1月14日,申请人填写《东华大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可到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并交学院办公室,请学院对申请人签署意见、排序,负责人签字盖章。《东华大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由学院统一交师资科,人事处不受理个人申请。《东华大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的电子版请发至师资科信箱(szk@dhu.edu.cn)。
2、申请者于2009年2月20日起即可进行网上申请(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一栏请选择“上海市教委”。请仔细填写申请表中每项内容,确定不需修改后再提交、打印。注意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左下角应有四位数字的序列号。
3、2009年3月9日之前将留学申请网上打印的《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各三份交师资科,学校将出具单位推荐意见,逾期不予受理。若无职称证书到师资科开职称证明即可。
4、按照《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向上海市留学基金申请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5、国家留学基金委再次申明外语条件,特别是1:1配套资助,当年选拔,当年派出,早派出、早收益。请具备相应外语条件的申请老师一定要外语证明。未来有出国意向的老师也请提前取得相应外语合格证书。
6、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市教委留学基金申请办或学校师资科:
上海市教委留学基金申请办联系人:王维影,电话:62523142、29518593
地址:延安西路900号408室(江苏路口)
学校师资科联系人:孟繁玲,电话:67792346
人事处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