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理学院第11期党校学员在松江校区第一教学楼1229认真学习了由东华大学组织部的刘淑慧老师所做的讲座《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力,端正入党动机》。
作为积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校学员们,了解中国共产党、端正入党的动机是党校学习的第一课,因此党校一开始,刘老师就向在座的学员提出了三个问题:我是谁?我们是谁?我们何去何从?接着,刘老师就从这三个问题引出了讲座的主题之一: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不仅是一种荣誉的象征,更是一种义务和责任,所以明确党员的八项义务是必不可少的。在八项义务中,有党员的前提和基本环节,有政治方面的要求,也有组织方面的要求,最后是对义务的延伸和具体表现。与其说八项义务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基本标准,更不如说是一个人的做人准则。它涉及了一个人思想、行动的方方面面,反映了党员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
当然,身为一名党员还享有八项权力。简单的来说,八项权力是:知情权,接受教育权;参加讨论权;建议和倡议权;批评权,揭发检举权,请求处理和罢免权;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申辩权,作证和辩护权;不同意见保留权;请求权,申诉权和控告权。刘老师结合不同的情况和实例为同学们深入全出的介绍了党员的权利,并告诉大家要珍惜手中的权利。
在让大家了解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和义务之后,很多同学感觉似乎距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刘老师又以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为突破口,结合大学生的自身特点,生动的讲解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刘老师总结了大学生入党动机的主要有三个误区:盲目性、虚荣心和目的性过强。通过对党员八项义务的学习,大学生应该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定理想信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同时,大学生也不能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学好自己的本领,能够将自己先进的知识转化为生产力。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也应该有所体现,要一切以人民为先,有奉献精神。作为青年人,容易受外界的影响,情绪容易受到煽动,尤其在现在这样的信息时代,党员在这时候就应该遵守组织纪律。大学生党员还应该经常作自我批评,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这些都是大学生党员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对学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讲座的尾声,刘淑慧老师语重心长的给学员们讲述了自己所感所悟的一些心得。她觉得大学生应该注重做人和求学之间的关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所有素质方面,身体和心理是第一位的,这是大家最需要努力去提高的。最后,刘老师勉励大家要努力在党校学习,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铭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献身共产主义事业!
刘老师生动的讲座迎来了学员们热烈的掌声,也引起了理学院党校学员们的共鸣。大家不仅学习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在思想上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坚定了努力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信念,努力向党组织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