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科技镇长团”人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要求
中共党员挂下列市、区、县所辖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挂副镇长(副主任)等岗位职务。
南通市通州区(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
盐城市阜宁县(专业要求:材料、新能源、电力电子、机械工程等)
苏州市吴江区(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工程、电子信息等)
扬州市宝应县(专业要求:机械、轻纺、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等)
无锡市锡山区(专业要求:纺织服装、材料、机械设备等)
泰州市海陵区(专业要求: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
常州市武进区(专业要求:环境、纺织、材料、智能装备等)
海门市(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电子商务等)
南通市海安县(专业要求:纺织、材料、机械、电子信息等)
其他岗位可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查询。
二、挂职期限:一般1年。
三、人选条件
1.“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专业特长和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校工作时间原则上2年及以上,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者请如实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于5月30日(周三)前一式两份交至松江校区行政楼42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zzb@dhu.edu.cn。
联系人:徐玥、胡玉波
联系电话:67792425、67792213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