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十九大精神,落实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落实《东华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经校党委批准,现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3名。
二、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治意识,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资格条件
1. 东华大学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平衡学习和工作的时间。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所学专业前30%,研究生要求学业成绩优秀。
3. 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担任过主要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学生工作经历丰富。
4.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 原则上中共党员优先。
四、选拔工作安排
1. 学校成立有关工作组,统筹安排、推进公开选拔工作。
2. 公开报名。报名者填写东华大学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后,向工作组推荐,于5月15日(周三)17:00前将推荐表、推荐表扫描件、成绩单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uanwei@dhu.edu.cn。
3. 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成绩及对所报岗位的工作设想。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结果公示。工作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 审议聘任。呈报学校党委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五、其他要求
1.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
2. 学生兼职副书记每周在团委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
3. 学生兼职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4. 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秦泽峰、张也,联系电话:021-67792617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