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东华大学银龄教师支援昭通学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发布部门: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云南省《银龄教师支持普通高等教育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帮助提升昭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两校战略合作取得实效,现就组织动员推荐我校优秀退休教师支援昭通学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

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银龄教师聘用需求清单(昭通学院)》(附件1)。昭通学院已与我校签订支援与合作框架协议。

二、教师遴选

(一)资格条件。申请参与计划的教师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我校返聘退休教师不纳入银龄计划。

(二)服务时间。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两个学期)。

(三)承担职责。银龄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和昭通学院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需求,指导青年教师,开展传帮带,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课程教学(含教学督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学术讲座等指导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科研活动,推动受援学校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和管理水平。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具体工作量由昭通学院与银龄教师商定。

三、教师管理

银龄教师纳入昭通学院在职教师接受统一管理,执行昭通学院各项管理制度,接受昭通学院考核。协议期内需全职在岗,工作时间若需离开学校,应履行请销假手续,由昭通学院根据考勤相关规定扣发相应待遇,当月在校时间不满15天,按半月工资发放;15天及以上足额发放。聘用协议期满后如需续聘,由昭通学院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方可签订续聘协议。

四、组织实施

1.个人申请。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计划意向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4年7月5日(星期五)前向退管办报名申请。

2.资格审核。退休党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推荐人选。

3.人员遴选。学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人选。

4.公示公布。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5.签订协议。援派教师经云南省、昭通学院确定后,学校、昭通学院、援派退休教师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一年一签。

6.上岗任教。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昭通学院开展援派工作,具体工作时间以签订协议或受援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五、经费补助

云南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银龄教师计划,按照援派教师职称等级给予经费补助。正高级职称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原则上按每年10个教学月发放。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享受昭通学院符合规定的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协议期间,昭通学院提供银龄教师往返交通差旅费(每年可报销4次往返)、超课时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保障性经费。

除按相关规定享受云南省援派补助、昭通学院待遇保障外,学校提供额外待遇保障,具体按《东华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办法》执行。

六、其他保障

昭通学院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安排住房并配齐家具家电等基本生活用品,做到“拎包入住”。为银龄教师安排青年助教和学生助理,提供日常服务工作,落实相关待遇与保障措施。

银龄教师援派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患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教师,我校校医院协助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有需要,学校为银龄教师医保关系转移至受援地以及转回上海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期间生病或受伤的银龄教师,参照昭通学院相关制度,给予探望慰问等待遇。急性病、意外伤害致病可在当地急诊就医,按规定报销诊疗费用。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373636

联系邮箱:dhutgh@dhu.edu.cn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银龄教师聘用需求清单(昭通学院).xlsx

附件2.云南省本科高校银龄教师计划意向登记表.docx

 

人事处 退管办

2024年6月21日

摄影:
编辑:王宇
信息员:曲雯
撰写: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