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1 | 发布部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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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继续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二、奖学金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人选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中心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人选推荐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

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

团市委将从各高校选送“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名标兵奖学金候选人。

五、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区、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

(一)院级推荐阶段(4月中下旬)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推报工作,可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

(二)校级遴选推荐阶段(4月24日前)

校团委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择优推荐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市委;各团区委推荐社区实践类名额不占用高校推荐名额。

(三)全国评审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让他们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六、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于4月19日(星期三)前择优推荐“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报送下列申报资料至团委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学院名称+自强之星推荐”:

1.电子版报名表(附件1),并附录相关证书扫描件版、曾获得宣传报道情况;

2.推荐汇总表(附件2);

3.结合申报方向制作候选人事迹介绍PPT(5分钟以内,介绍申报方向、基本情况、个人事迹及成果等)。

拟定于4月24日中午12:00在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7会议室开展汇报评审,请候选人做好汇报准备,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线上汇报。

联系人:秦泽峰,董晓光

联系电话:67792230转8008

电子信箱:tuanwei@dhu.edu.com

附件1.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x
附件2.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视频:   编辑:朱一超   信息员:董晓光   撰写:团委   摄影: